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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思政课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实践论文的补充意见

    日期:2014-05-20 14:41:11 作者:admin 访问量:3396

    2014年5月20日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人民教师队伍中的特殊一员。在日常教学中,大学的思想政治课教师既是学者,又是学习者;大学的思想政治课教师既是道德的播种者,又是道德典范;大学的思想政治课教师是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者、学生社会化的引导者、学生心灵的培育者。大学的思想政治课教师具有“教知识”、“教思想”的“双重”任务,任重而道远(“一流”的教师“教思想”,“二流”的教师“教方法”,“三流”的教师“教知识”)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校大学生在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同时,通过“实践、参观、考察”——“理论扎根大脑”——“言行升华行动”——“撰写实践论文”的系列教学活动,为大学生今后的学习与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。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质量,加强大学生“德行统一”精神,鼓励学生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学习期间,勤于实践,勤于思考,坚定信念,勇于创新,为提高“两课”教师认真组织学生开展“两课”实践教学,撰写高质量的“两课”实践教学论文,特制定思政课实践教学“关于撰写实践论文”的补充意见。

            一、指导学生“真实践”、“真思考”、“撰真知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中应该贯彻“三真”思想,要求大学生“言必信,信必果”。教师在布置学生“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”任务时,应反复、多次地强调:走向社会,“实践”真实开展起来;教师在“两课”理论教学时,应反复、多次地强调:社会科学的学习方法是“观察社会现象,思考社会本质”——透过现象看本质,以提高实践效果;利用平时教学空余,应反复、多次地强调:让笔“动”起来,才能提高实践效果,几易其稿,才能出一篇好文章。

            实践“做真”,思考“做细”,论文“做实”,思政课教师指导学生“德行统一”,落实在思政实践教学中,就是指导学生“三真”。学生由“实践”——“思考”——“撰写”,形成好的文章,才是“有德有才”,否则,思政课教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“失责”。

            二、学生撰写论文“诚实守信”,教师评定论文“实事求是”

    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第一要义,就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;培养大学生“诚实守信”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第一要务。“实事求是”评定学生的思政实践论文,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坚守“思想政治教育”阵地,履行“为人师表”负有重要职责。

            没有实施“三真”而完成的“思政实践论文”(即“抄袭”的论文),教师应给予“政治教育”,不能评定“高分”“思政课实践教学成绩”应“一票否决”。如果,较差的“德行(抄袭)”获得了教师的“认可”,就是思政课教师“失责”;反而给其“高分”,那就是思政课教师“失范”;如果指导学生去“抄袭”或“改头换面”,那就是思政课教师“失德”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三、2013-2014学年第2学期“思政课实践论文”指导修改与提交时间

            1.第16周(2014年6月6日前),收齐“思政课”实践论文纸质书写稿(《毛泽东思想与┅》2篇/生)。

            2.第17周(2014年6月6-13日),“思政课”实践论文成绩评定,优秀比例控制在10%之内,提交思政课实践论文成绩清单(《毛泽东思想与┅》2份)。

            3.第18周(2014年6月6-20日),完成优秀论文的电子稿,按10%提交思政部(《毛泽东思想与┅》10%*2)。

            四、2013-2014学年第2学期“思政课实践论文”教学资料考核

    “思政课实践论文”教学资料考核比例占学期教学资料考核的20%,具体配分分配如下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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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思政部

    2014-05-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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